2013年5月27日 星期一

臺大新聞所原住民族傳播與文化研究中心—LOGO徵選

臺大新聞所原住民族傳播與文化研究中心—LOGO徵選


一、活動主旨:
臺大新聞所原住民族傳播與文化研究中心徵求LOGO,以彰顯本中心特色,提昇外界辨識度,並強化原住民族、傳播文化及學術研究之意象。

二、主辦單位
主辦單位:臺灣大學新聞所原住民族傳播與文化研究中心
補助單位:原住民族傳播與文化事業基金會

三、參賽資格
由具備學生資格之創作者個人報名參加,含大學生及研究生,進行專屬LOGO設計。

四、關於國立臺灣大學新聞所原住民族傳播與文化研究中心
本中心於2012年成立,致力於對當代台灣原住民族的新聞傳播與文化的研究。中心隸屬於台大新聞所,進一步整合臺大以及新聞所之研究人才以及相關研究資源,深入探討並提升原住民族傳播和文化權益,特別是藉由傳播權之彰顯,促進原住民族之主體培力和文化復振的目標。
中心運作一年之後,已有良好成效,在相關社群中能見度高,也受肯定。第一年執行計畫包括莫拉克颱風災區重建記錄專書出版、台大碩博士論文獎助、數位典藏學術研討會、原住民族傳播研究資料庫之建置、原住民族傳播權相關研究案等。今年度將延續第一年之重要工作,並擴大相關活動之規模與影響力。中心相關活動記錄,可見中心網頁http://indcacrc.blogspot.tw/)。

五、報名方式
(一)本活動採線上報名,請將作品上傳至本中心信箱(indcacrc2012@gmail.com),並填妥作品基本資料和個人連絡方式。圖片(2張為限,2張可展示LOGO本身或是其他設計應用)及文字說明(300字以內)。
(二)作品規格:全彩CMYK,尺寸為15cm*15cm,解析度300dpi以上。
註:LOGO設計須考慮便於放大、縮小,要適用於網頁、摺頁、手冊、專刊、海報等文宣品。
(三)參選作品一律以illustratorcoreldraw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,不接受手繪稿。
(四)檔案格式為AI檔或可大型輸出之檔案格式,並另存jpg檔。上傳作品時請傳jpg檔,解析度300dpi以上,得獎作品接獲通知後七天內必須繳交作品原始檔光碟(標明姓名),連同簽署完成之「臺灣大學新聞所原住民族傳播與文化研究中心LOGO徵選得獎作品權利讓與同意書」正本,以親送、寄送至106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「臺大新聞所原傳中心」,如要親送者,請由臺大新聞所4419室。
(五)每人參賽件數一件。

六、收件截止日期:102527日至102630日止


七、評選辦法
(一)由本中心主任邀請評審委員,經評選計分加總平均後,最高分為優選(1名)。
(二)評分標準:設計完整性30%,表達意念30%,美感20%,應用可行性20%
(三)得獎公布:將於7於本中心網頁(http://indcacrc.blogspot.tw/)揭曉得獎名單,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。

八、獎項
(一)優選1名: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及獎狀1紙。

九、注意事項
(一)參賽作品均不退件。
(二)參賽者應擔保參賽作品為原創,無仿冒抄襲情事。若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侵害,主辦單位得依情事取消資格,追回獎狀、獎金外,由參賽者自行處理權利糾紛並負擔法律責任;若因此造成辦理單位損害,參賽者應負擔賠償責任。
(三)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涉及暴力、色情、誹謗等一切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,一經察覺,立即取消得獎資格,並追回獎狀、獎金外,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。
(四)經公告得獎之作品,得獎人同意自公告得獎時起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「臺灣大學新聞所原住民族傳播與文化研究中心」,得獎人除保有姓名表示權外,同意不行使其他著作人格權,「臺灣大學新聞所原住民族傳播與文化研究中心」得就得獎作品為一切使用及處分行為,均不另行通知。相關權利讓與事宜依據「臺灣大學新聞所原住民族傳播與文化研究中心LOGO徵選得獎作品權利讓與同意書」辦理。
(五)若得獎人未能於期限內簽署「臺灣大學新聞所原住民族傳播與文化研究中心LOGO徵選得獎作品權利讓與同意書」,視同放棄得獎資格。
(六)各獎項之獎金,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與二代健保費。
(七)於評選前經取消參賽資格者,不列入評選;於評選後,入選者不發給各該獎項,已領得獎項者,應繳回獎金、獎狀。
(八)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比賽辦法之各項規定,若有未盡事宜,主辦機關有權適時更改之,並請隨時注意活動網站之公告,以免影響參賽權益。

十、活動聯絡
臺灣大學新聞所原住民族傳播與文化研究中心 黃品瑄小姐
電話:02-3366-3126

E-mailmichellehuang@ntu.edu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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